第63章 曹帮(3更了,内有说说)_全球轮回:我模拟前世今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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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 曹帮(3更了,内有说说)

  “爹,你要说什么?”

  沈修瑾收起刀子说道。

  “宣州要比咱们的柳庄大许多,那边鱼龙混杂,帮派林立。”

  沈修瑾微微点头,这个以前听爹提过。

  实际上,很久之前沈富贵就想在宣州置办商业。

  但他们没有根基,在当地被人敲诈勒索不少,后来只能置办了一些屋宅,放弃了那边生意。

  “我想过了,咱们这一大家子每月开销不少,这么坐吃山空可不行,所以打算过去后,结交当地一些帮派,有个保护伞会好点。”

  强龙不压地头蛇,沈修瑾这个懂,道:“全凭爹做主。”

  “到时候你和我一起去,我知道当地一个帮派,叫曹帮,势力很大,你也是学武的,块头大,你过去会好点。”

  “好的。”

  沈修瑾点点头。

  沈富贵又叮嘱了一些,便回到马车上休息了。

  沈修瑾一边走,一边想着接下来事情。

  这一路的战斗,虽然他战胜了,但也暴露了不少缺点。

  第一,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窄了。

  像什么尸宗,还有蝴蝶精,这些东西从未见过。

  根本不知道他们上面会不会还有更厉害的,所以之后一定要打听一下这些消息。

  第二,手上手段太少。

  他还要多找一些强大的功法学习,增加自己底牌。

  不知不觉间,两天时间过去。

  沈家车队终于来到宣州城。

  这地方靠近一条大江,水运发达,是附近地域的中心地带。

  其它地方的货物想要卖出去,都得经过宣州城码头。

  因此,庞大的商业滋生了各路力量,所有人都想在这块大肥肉上分一杯羹。

  入城之后,一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郊区位置。

  这里的宅子比柳庄要小一半,但价格反而贵不少。

  众人刚刚下马,看宅子的人打开门,连忙迎了上来:“沈老爷。”

  “嗯,大家进屋吧。”

  众人进屋,开始有条不絮的张罗起来。

  打扫卫生,清理行囊,安排各自居住的屋子。

  沈修瑾自己选了个后院,这里孤僻幽暗,冷幽幽的。

  但对他来说很合适,练功的时候声音太响,不至于打扰到别人。

  忙活好后已经是深夜。

  看着花坛里的竹林,沈修瑾叹了一口气。

  这里也有一片竹林,以前小黑猫最喜欢在竹林里趴着。

  “不知道小黑猫现在在做什么?它回到柳庄县看不到我,一定会很伤心吧?”

  沈修瑾心中沉闷。

  另一件事,他接连杀了尸宗两个人,也不知道会不会继续追杀过来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第二天一大早,沈富贵准备了一些厚礼,准备前往拜访曹帮的人。

  “修瑾,这个人叫吴恒水,大家都叫他水哥,是曹帮老人。”

  路上,沈富贵介绍情况:“我以前在这里经营生意,接触过这个人,为人有些奸猾,但认识人多。”

  “爹,我听说这些帮派有很多职位,这个吴恒水是什么身份?”

  “是的,一些大的帮派,帮主之下是堂主,队长。不过这个吴恒水只是个下面的混混。”

  沈修瑾脸色怪异:“连个队长都不算?”

  沈富贵一叹:“我也想认识上面的人,这不是没门路么,所以这次拜访吴恒水,希望他引荐一下。”

  沈修瑾无奈点头。

  吴恒水家住的很偏,本人三十多岁,长有一对老鼠眼,皮肤黝黑,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。

  看到沈富贵过来,老鼠眼一眯,顿时笑了。

  “沈老爷,多年没见了啊。”

  “是啊是啊,这不刚刚到这里,拜访一下老朋友。”

  “请进请进。”

  沈富贵一群人被迎了进去,大家互相客套了几句。

  随后,沈富贵说明了来意,想见一见曹帮的堂主。

  他要求其实也不高。

  帮主这个级别太厉害,以吴恒水身份,想都别想。

  所以他退而求其次,只是见见堂主。

  如果还不行,那见下面的队长也行。

  吴恒水老鼠眼一转,明白了沈富贵用意,知道对方是来拜码头。

  笑着道:“当然没事,不过堂主身份高贵,一般人可是很难见到的。”

  “吴兄放心,只要你引荐一下,好处肯定有。”

  沈富贵说道。

  “好。”

  又客套了一些,沈富贵留下礼品,离开了这里。

  “爹,我看这个吴恒水不是很靠谱。”路上,沈修瑾不由得说道。

  沈富贵也明白这个道理,摇头道:“哎,没办法啊,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。”

  接下来日子,吴恒水又以茶水费、通关费、给队长好处费为由,又要了一些银子。

  沈修瑾还不知道,等听沈富贵说了,当即怒了:“爹,这是故意宰咱们呢。”

  “罢了,这是最后一次,今天我宴请了不少富商,少说点。”

  “知道了爹。”

  这几天,沈富贵除了求吴恒水办事之外,也购买了一些商铺,准备做些生意。

  也因此结交了本地一些富商。

  今天来了不少人,一共摆了十来桌,气氛非常不错。

  沈修瑾吃好饭便离开大厅。

  今天他还有事,这些日子,他找到一家铁匠铺,出了不少银子,要打造一把大刀。

  据铁匠说,这刀子乃是一块陨铁锻造而成,坚硬无比。

  普通的精铁刀子砍上去,能瞬间被斩断。

  来到铁匠铺,沈修瑾抬起刀,很宽,很很厚。

  沉重有力,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。

  当然,光是重还没用,得看锋利程度。

  他看准边上的几把废刀,一刀劈了过去。

  “砰砰砰……”

  砍瓜切菜一般,几把废刀应声而断。

  “小兄弟,如何?这可是我加工到大半夜,给你赶工出来的。”

  铁匠擦着满是老茧的手,笑呵呵说道。

  “不错,很满意,这是剩下的银子,你点一下。”

  沈修瑾扔出一个布袋子,里面是一些银子。

  铁匠也没点,掂了掂,心中有数:“够数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沈修瑾离开这里。

  走的时候,铁匠赠送了一个皮刀鞘。

  提着刀,沈修瑾走在路上。

  魁梧的身躯加上手中比大腿还宽的大刀,频频惹来不少人侧目。

  “这小伙子,一定很能干吧?”

  路过少妇眼中异彩连连。

  一些小姑娘更是小脸通红的不敢直视。

  沈修瑾皱眉,嘀咕:“帅,有时候也是一种烦恼,太引人注意了……”

  ……

  “我去,我觉得帅,确实是一种烦恼,这点我深有体会。”

  “有代入感了,同样烦恼。”

  “这时候沈修瑾是不是该邂逅一个妹子,然后英雄救美,以身相许,走上人生巅峰,过起了没羞没躁的生活?”

  “书无店砸,懂?”

  就在外界的人一片欢腾的时候,画面一转,一头烈马快速奔来。

  “驾驾驾,都闪开,闪开!”

  街道上,一阵鸡飞狗跳。

  一个妇人正带着三岁孩子走,根本来不及反应。

  眼看着就要撞上来,沈修瑾眉头一皱!

  他虽然霸道,杀人如麻,但杀得都是恶人。

  看到这一幕,他轻哼一声,一跃跳过小孩。

  砂锅般大的手掌用力一抓,抓住烈马缰绳!

  “给我跪!”

  沈修瑾爆喝。

  “咩咩咩!”

  烈马惨呼一声,被重重砸在地上,连带着马上的一个青年也摔落在地。

  …………

  PS:今天三更,求追读

  最近大家的一些意见我都看了。

  嗯,对于大家一些批评,我会改,

  另外有读者说,主角运用编辑模拟的少,

  好像是的,这一点让大家不爽了

  嗯,后面会多运用,多增加爽点,同时不忘记合理性

  谢谢大家指出书的毛病,目前追读400了,下周还想上推荐位,所以争取500。

  谢谢大家支持,后面加快节奏,

  追读很重要,关乎书发展,

  谢谢大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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