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张仔七升职记(一)_从解脱胜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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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 张仔七升职记(一)

  豁牙仔不知所措地看着四哥脖子上的大豁口,呲呲喷血,彻底呆了。

  胆小,怯弱,畏缩。

  爱吹牛皮,但遇事慌张。

  自视甚高,却从未有人把他当回事。

  一副懒散的模样好像是很潇洒,其实是心尚未安,无可奈何的解嘲之举,徒见其不丈夫。

  这不光说的是张仔七,而是包括张仔七在内所有的底层打锣仔。

  可突然张仔七这一刀下去,豁牙仔才发觉,

  张仔七,不这样。

  见豁牙仔还在发呆,在拖拽四哥尸体的张仔七怒骂一声,

  “还呆干嘛?过来搭把手啊!”

  豁牙仔这才如梦方醒,从灶台前连滚带爬跑到张仔七身边,没先去帮忙,抓着张仔七的肩膀,面如死灰地质问道,

  “你脑子怎么这么不清醒?就这么杀了四哥,阿爷回来,一定会杀了我们俩的。你怎么想的?”

  怎么想的?张仔七暂时停下手上动作。

  他只记得,四哥刚说话时,他脑里一直回响着在医馆时,和表弟吴青的对话。

  “怕啊?怕就早做打算喽……

  不成,绝对不成!他十几个打手,比狗都听话,怎么可能杀得了他……

  我说的早做打算,是想问,你那个朋友能不能逃……

  逃不掉,他每月钱净,都买药了,他老娘有病,靠他活。”

  所以我是怎么想的?

  张仔七挠了挠下巴,血留了下来,痒。

  挠完,还带血的手猛地甩在了豁牙仔脸上,在豁牙仔脸上留下一个血巴掌印,厉声喝问,

  “我怎么想的?头脑不够清醒的是你才对啊。不杀四哥,要么从今往后月月给他交供,交到你死。要么他直接捅出去,我俩一起投江喂鱼。你想哪个?说啊!”

  “都,都不想。”豁牙仔捂着脸哆哆嗦嗦。

  “都不想,那就听我的。”

  张仔七双眼圆睁,这一睁,是豁牙仔从未从这个义弟眼里见过的凶狠,

  “这次是我拖累你,但事已至此,只能早做打算,杀掉王阿贵。我俩往后要么富贵垫脚,要么,阎王提个!”

  豁牙仔心知现在骑虎难下,不得不硬着头皮反问,

  “杀阿爷?你疯了嘛?二十来个兄弟,现在同我们义兄义弟,阿爷一声令下,我们猪狗不如。你说怎么办?”

  “请他们吃肉。”

  “吃肉哪有用?嘶……”

  倒吸一口冷气,豁牙仔猛低头俯视四哥的尸体。

  这倒把张仔七弄得一愣,接着才明白豁牙仔想歪了,哭笑不得道,

  “怎么可能。”

  往外指了指,“吃那个。”

  …………

  水西,算是余江县最不繁华之辖区。工厂也有,可中间夹着农田,码头不少,可与水东相比较,小渡口偏多。

  余江佬说的郊外,一般便是指的这。

  吴青本打算去水东问一下张仔七,这两天有没有人去过周治红陈尸那屋。

  可现在日头东升,燥气都起了,人还在水西这块没出去。

  从渡口离开后,吴青走走停停,一来小心李御史的手下,二来这块也不太熟悉。原主也没怎么来过这。

  正走着,忽然从茶馆窗户里冒出一个名字,引起了吴青的注意。

  “魏恩亭,你真不晓得你那九守剑有什么神秘名堂。”

  魏恩亭,九守剑旧主。

  吴青佯作随意,走近茶馆窗沿,视线在街上转了一圈,落在了窗内。

  茶馆靠窗的一四方桌,围了七八人,都看着一老头于桌南就座。

  这老头脊背挺直,仍然难掩垂老,除了步态较为稳健外,和街面上其他老者没多大区别。有些面色苍白,大伤未愈的模样。

  坐下后,老头叹气道,

  “九守剑,乃是我家传之宝,我持之三十四年,日夜相处,确实从未察觉有任何异常之处。”

  几乎所有人都不信,

  “那为了九守剑,李御史昨天可是大开杀戒了,怎么可能没一点异常。”

  “哪里,我怎么听说昨夜的动静,是因为争抢码头所致。”

  “你听岔了吧?我听说,九守剑,神兵来着。魏师傅,您说呢?”

  魏恩亭连连叹气,

  “此番,因我厌倦了江湖仇杀,又觉着现在是工业蓬发之时代,宝剑少有用处,倒不如换一个安享晚年。遂将九守剑赠送李御史,哪里想到,竟然引出如此腥风血雨,早知如此,我宁愿叫人一剑刺死。好叫诸位清晰,我晓得的九守剑,毫无神异。”

  魏恩亭言辞恳切,不像有假。

  吴青听了一半,便收起了解脱胜执铃。接着赶路往水东去。

  他刚摇了一下,毫无变化,这魏恩亭就只是一普通人。

  一普通人拿着九守剑三十来年?

  …………

  换口帮自小二四死掉后,还剩二十三人。

  帮主王阿贵,骨干二哥,三哥,四哥。四人

  喽啰,包括张仔七在内,从老五到小二三。十九人。

  帮主王阿贵,领着二哥,三哥,在外头快活。老五老六作随。

  四哥叫张仔七砍死。

  东棚屋内,还剩十七个换口帮帮众,他们叫一股肉香味烘醒。

  一人摇两人,两人摇四人,没一会就全醒了,一窝蜂的冲到南屋。

  南屋中间的木桌上摆着一口大锅,浓郁的肉香从大锅汹涌而出。

  桌边正在摆放碗筷的张仔七热情招呼道,

  “来,吃肉啊,新鲜的。”

  平日里,能常吃上荤腥的也就帮主王阿贵以及他三个亲信,二哥,三哥,四哥。

  所以一闻到肉香,这十七人中虽然有一两人心里奇怪,“哪来的肉,还早上烹煮”,但在身旁兄弟们的争抢下,哪里管得了那么多,一并大口吃喝了起来。

  吃了半碗,才有人朝张仔七发问,

  “哪来的肉。怎么不见四哥?不叫他出来一起吃?”

  张仔七看着这十几人,每人人至少都咽下两三块肉后,反身就从灶台后扯出一物件,飞旋着血点甩到桌上,

  “它的肉。”

  正吃喝的十几人一懵,齐声惊呼,

  “阿大?!”

  桌上那滴着血的物件,头狭长、嘴齐、额平、鼻红,脖颈的断口整齐。

  可不正是帮主王阿贵视若珍宝的北方细犬阿大?

  十几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,就听见张仔七的冷笑,

  “四哥去哪了?四哥去找阿爷了,他去找阿爷说,你们把阿大杀了吃肉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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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桌上即刻一阵碗筷翻落,鸡飞狗跳,这十几人害怕得齐齐叫冤,

  “哪里是我们杀的?“

  “就是就是,我们刚起来。”

  “我,我不吃了,不吃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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