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30爱到了骨子里的人。【一……_念你入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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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30爱到了骨子里的人。【一……

  30念你入骨

  ——

  薄幸月摇摇头,未施粉黛的脸颊透着脆弱的易碎感,嗓音泛着哑,“好多了。”

  季云淮套上外套,眼神柔软,叮嘱说:“那你先休息。”

  后来不知怎么睡过去的,只知道再次醒来时,窗外的夜空辽阔,暮色浓稠。

  薄幸月正欲起身,才发现桌上放着面包和一袋子红糖。

  一如既往的,压着张纸条,下面的署名是J。

  应该是在她睡着后,季云淮专程去周边拿的。

  她无声地勾了下唇角,心底的暖意如同裹了层蜂蜜的面包。

  戚嘉禾忙完了,就坐到处理室跟她聊天。

  见她拿着杯子喝红糖水,戚嘉禾没忍住揶揄的心思:“月亮,要是世界上每个前任都能像季队这样,那就不缺复合的了……”

  相逢在最美好的年岁,重逢在最恰当的时光。

  就像兜兜转转又回到最初的起点,是记忆里十七岁的夏天,光明美好也炙热。

  直到收队当天,这些天的辛苦与付出正式落下帷幕。

  军区那边要求官兵分批次撤离,季云淮带领的特勤中队是最早赶往灾区的,硬是撑到了洪水结束的最后一刻。

  每一次任务结束,收队的时刻都有点名答到的环节。

  在队里所有人心中的期盼是,每一个人都不能少。

  季云淮一身军衬,皮带束在腰间,军裤皮鞋,站在领头的位置。

  随着一道利落的声音喊道:“吴向明——”

  下面的回应仿佛能穿透山川河谷。

  “到——”

  “到——”

  “……”

  队里所有的人替吴向明回答了这一次的点名,声音响彻,震起群山飞鸟。

  当你不在了,我们也就成为了你。

  这一份记忆,不会忘记。

  官兵们有序撤离时,现场能看到记者不停闪烁的镜头。

  薄幸月一眼就看到人群中最耀眼的那道身影。

  此刻,狂风劲吹,红旗飘扬。

  厉处一声令下:“向前来救援的医生敬礼——”

  季云淮身姿颀长挺拔,声线沉稳有力,“敬礼——”

  参与到此次抗洪抢险任务中的军人集结成队列,所有人面孔坚毅,穿着军装,像是一片橄榄绿的海浪。

  目光扫过去,一个个动作利索,背脊笔挺,呈现出整齐恢弘的场面。

  从来,他才是那道光。

  有一滴、两滴热泪挥洒在空中。

  后来泪水翻涌,控制不住般大颗大颗地落下来。

  薄幸月的白大褂被吹皱,喉头泛起源源不断的凉意。

  这一刻,她不经意间想到了很多。

  有那个说长大后就换他来保护他们的小男孩。

  有八旬老奶奶非要塞过来的橘子。

  还有牺牲的抗洪英雄为谁而死。

  ……

  站定在原地,她亦然举起右手,学着季云淮的动作,有模有样地敬礼回去。

  现场有一个记者抓住了时机,果断按下快门,抓拍下这张照片。

  背后即是壮丽的河山,在构图中,两人一个一身军装,一个一身白大褂,眼神似是有意无意地交错在一起。

  很快,这张在灾区拍下的照片被热转,直冲到热搜前列。

  标题是——

  【中国有你们才是真的了不起。】

  引起的热议的时间里,薄幸月还浑然不知。

  恰逢日落时分。

  北疆的傍晚沉寂,火烧云蔓延在天边,瑰丽又壮观。

  风雨过后,皆是晴霁。

  抬头望去,晴空万里,一望无垠,幽幽的风穿膛而来,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名的青草香。

  阳光轮廓,光影交错投射在他弧度明朗的侧脸。

  男人眉骨挺立,站在山上的草坪上,眺望远方。

  跟十几岁的少年无异。

  也是这般,穿着浅蓝色的校服,里面是件黑T,露出脚踝,漫不经心地站在学校天台上。

  耳机线胡乱纠缠着,他不甚在意,只是听着耳机里熟稔的女嗓用很快的速度念着英语听力。

  那时候薄幸月放话说要追他,校园论坛议论纷纷,各路的看热闹的都来了。

  知道季云淮平时会来学校天台练英语听力,少女也就跟着站在他旁边。

  她叼了根吸管,浅饮了口二厂的气泡水儿,嫩白的胳膊轻飘飘搭在栏杆上。

  阳光炽盛,空气里的热意翻滚,雪糕一拿出来就快要融化。

  楼下的学生比肩经过,勾肩搭背,也不嫌弃黏腻的汗意。

  有一次,她做得更越界,直接拿了根粉笔。

  在天台上的墙上,规规矩矩地写——

  “季同学,你什么时候能理我啊?”

 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,那下面才出现一段篆刻锋利的字。

  “你出现在我日记里的每一页。”

  可能是薄幸月太过引人注目,所有人都以为两人那时候在一起,无非是“高岭之花”挡不住她的攻势,屈服在石榴裙下。

  可是从一开始,就是他在角落是先注意到得她,贪婪地想要拥抱那束光。

  兴许是那些回忆都太过美好,一触碰,就会让人产生眼眶泛酸的错觉。

  山色空濛,树影晃动摇曳,不一会儿她的头发就被风吹乱了。

  所有人撤离后,两人默契地停在原地,各怀心事,都没从原地离开。

  薄幸月深吸了一口气。

  阳光鎏金,她皮肤呈现出奶白色,连细微的绒毛都隐约可见。

  她主动开口打破沉默:“我想在这里坐会儿。”

  季云淮声音低淡,提醒说:“地上凉,垫着坐。”

  他把冲锋衣的外套递过去,让她垫着坐下。

  冲锋衣的布料挺括,垫坐在还汲着水的草坪上,很快隔绝掉凉意。

  季云淮屈膝坐下,单腿伸展着,比平日里多了几分闲散的混不吝。

  两人坐在山头上,一时间都没开口说话。

  薄幸月的瞳孔里倒影着他现在的模样。

  无论是重逢前还是重逢后。

  心动真的是一辈子的事儿。

  这里离附近的村庄近,将近傍晚,一个阿婆戴着头巾从两人身边经过,手里挽了个竹篮,里面装的全是一束束颜色各异的花卉。

  薄幸月拍拍手,拂去身上的几株草,正欲跑过去问这花卖不卖。

  阿婆却抢在她前面说:“今生卖花,来世漂亮,小姑娘你要不要买一束?”

  她应该是刚赶完集回来,苍老的脸上还浮现着幸福的神色。

  薄幸月笑了笑,连忙掏钱:“那我要一束小雏菊吧。”

  季云淮看到她买的是小雏菊,就知道心照不宣这束花是献给谁的。

  后来,那束小雏菊永久地留在了郁翠的山头。

  吴向明的遗体已然安顿回故乡了,但他是在北疆牺牲的,这里理应成为他魂归的地方。

  薄幸月吞吐着气息,对着那束小雏菊敬了个军礼,神情很是虔诚。

  季云淮跟着她站定,眉如远山,有一道光从天上的云中倾泄而下,让他浑身仿若镀了层淡淡的金光。

  身后青山绵延,不过是处处埋着忠骨。

  身为军人,季云淮肩负着无上的荣耀。

  而属于她的少年,经历过生活的苦,也能永远清澈明朗,对这世界满怀善意。

  薄幸月伸出手,攥成一个拳头,移动到他的视线前。

  季云淮愣怔些许,薄唇微启:“做什么?”

  “战友啊。”薄幸月歪着头,看他一眼,拖着的语调满是骄傲,“这一次,我也算是——”

  “你并肩作战的战友了吧。”

  季云淮原本是单手抄兜站着,倏然间把手里伸出来。

  他一低头,与她右拳相碰,莫名肆意地轻笑了下。

  ……

  隔天就是休假,原本只是队里例行聚一聚。

  后来厉处单独把人揪过去,念叨了一通:“你们不跟一起救援的医生一起吃个饭啊,你们几个小子哪一个受了伤,不都是人家帮你们处理的吗?”

  接到邀请时,戚嘉禾问了原因,盛启洲只说奉旨行事。

  戚嘉禾本来打算好好睡个几天几夜,一想到能当个牵红线的差事,什么疲惫都抛到脑后去了。

  当晚,她敲着房间的门,薄幸月刚洗完澡,趿拉着拖鞋过来。

  戚嘉禾双手抱臂,笑得暧昧:“月亮,明天有个聚餐,你也跟着去呗,就当犒劳一下自己,放松放松。”

  “好啊。”薄幸月答应得挺迅速,根本没多想。

  之前在普医,到外面聚餐、唱歌是他们常有的团建活动,她以为这一次聚餐也就只是科室里的几个医生一起。

  一行人把聚餐的地点定在了火锅店。

  北疆的烟火气很重,夜色笼罩下,不知名的小店放着近年很火的音乐,大街小巷并不比车水马龙的江城要少几分热闹。

  这个点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。

  老板跟他们混得熟,打了个招呼就直接给人安排到了包厢。

  戚嘉禾跟薄幸月还没过来,季云淮也没客气,说:“都坐吧。”

  盛启洲拿着菜单在那儿仔仔细细看,却惨遭大川调侃:“你小子不是到这儿吃了多少回的饭了,还搁着这儿看菜单呢……”

  盛启洲当即反驳,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:“我是在演练你懂吗,等会儿薄医生跟戚医生过来而来,就把菜单递过去,问她们有没有忌口什么的。”

  他们几个男人平时吃惯了,基本不怎么挑食,一起喝个酒吃个烧烤是常有的事儿。

  但一旦加入女性角色,这局上的风向可就变了。

  两人吵得热热闹闹的,嬉笑怒骂就没停过。

  大川突然弓着腰身没说话,好半天憋出来一句话:“诶,你失恋怎么过的?”

  “小爷就没失恋过。”盛启洲自恋后,又给自己补了一刀,“毕竟到现在,二十几年的人生都还没开始恋过……”

  盛启洲不是不知道,上回在局上,大川就对表现活跃的吕司如很感兴趣。

  可那时候那姑娘满心满眼都是季云淮,大川的心肯定碎了一地。

  没想到后来吕司如跟薄幸月闹矛盾,还在部队里大打出手。

  那之后大川对薄幸月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。

  可救人那一天,她穿戴好救援装置,冲锋在最前面,半点儿犹豫都没有。

  那一刻,除了肃然起敬,他心里什么偏见都没了。

  吕司如走之前,大川特意跑去送她。

  那姑娘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,给他留了个联系方式后,头也没回地走了。

  刚乘着休假,大川把关机了好久的手机拿出来,翻到联系人那一栏,发了个消息出去,才看到后面的红色感叹号。

  敢情他早就被删好友了。

  看大川闷闷不乐的,盛启洲也帮不了取经,昂着下颌,眼神一瞥,明示说:“你问队长。”

  那还是盛启洲记忆里唯一一次季云淮喝醉了。

  几个相熟的人凑在一起热热闹闹的,话题谈到失恋是怎么过的之后,季云淮沉默半晌,又咕咚咕咚把一瓶酒全喝了。

  都以为像季云淮这样的人,不会主动敞开心扉谈及这种话题。

  可那个晚上,他鸦羽般根根分明的眼睫垂下,投下的阴影像晕不开的墨。

  “我那时候穷到连买一张机票的钱都没有。”

  说完,季云淮的脸色浮现出一抹自嘲的笑意。

  当所有人都知道她出了国,只有他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。

  知道她远去重洋后,却连一张机票都买不起,谈什么资格去找她问明白。

  江城到洛杉矶距离一万一千公里,飞行大概需要十六个小时。

  却让他们跨越了整整六年的时间。

  他握着酒瓶,头埋得很低,露出峻拔的后颈线,一字一句地说:“我找不到她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最后变成了自说自话,一遍又一遍地重复:“我找不到她。”

  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,少年人连挽留都说不出口。

  席间静默须臾。

  后面的记忆盛启洲全忘了,他也跟着喝了个酩酊烂醉。

  却不由得感慨,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,是看起来清冷且毫无弱点的季云淮爱到了骨子里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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